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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集 真常、断灭不分的宗喀巴(下)

   日期:2018-07-13     作者:如来藏    
正翰老师
  各位菩萨:阿弥陀佛!
  很高兴又再次相见共叙法缘,也欢迎您继续收看三乘菩提之“常见外道法——广论”。
  本集的内容将继续从《菩提道次第广论》第407页到408页,所说的论文来作讨论,现在请参阅屏幕上的字卡:
  于一切种永灭我、我所执,略有二种:一、若以烦恼更不生理而永断者,虽于小乘亦容共有,然由永断内外诸法戏论之相,皆无可得,即是法身。又若通达我无自性,于彼支分诸蕴亦能灭除有自性执,譬如烧车则亦烧毁轮等支分。如《明显句论》云:“依缘假立,诸具无明颠倒执者着为我事,即是能取五蕴为性,然所执我为有蕴相耶,为无蕴相耶,求解脱者当善观察。若一切种善观察已,求解脱者见无所得,故于彼云:‘我性且非有,岂能有我所。’由我不可得故,则其我所我施设处亦极不可得,犹如烧车,其车支分亦为烧毁,全无所得。如是诸观行师,若时通达无我,尔时亦能通达蕴事我所皆无有我。”此说于我达无性时,亦能通达我所诸蕴无我无性。(《菩提道次第广论》卷17)
  此论文中宗喀巴说:于一切种永灭我、我所执,略有二种,一若以烦恼更不生理而永断者,虽于小乘亦容共有,然由永断内外诸法戏论之相,皆无可得,即是法身。
  这种说法由宗喀巴来讲就是错误的,因为他不承认有第七识意根末那识及第八识如来藏存在;那由永断内外诸法戏论之相皆无可得者,是意识境界,不是法身,是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法所含摄的而不是法身。蕴处界诸法本来就是具有依缘而生、缘尽而灭、虚妄无实之相,虚妄无实之相,本来就无法恒常存在,本无可得;但是要永远断除虚妄之相,必须依于真正不生不灭的法身来说,才能永断,否则蕴处界诸法永断了,就成为一切法空,与断见外道相同。这就是假必依实的道理,需要依因缘而生的虚妄假有之法,必须依于实相法而存在的运作;否则在生灭过程中必成断灭之法,因为没有真实的体性恒常存在,皆需依因就缘而生。
  所以,宗喀巴所认为的“内外诸法戏论之相永断,皆无可得,即是法身”,这就成为一切法空无所有,属于断见外道所说的这种断灭空,不是常住不坏的法身。佛在《大乘入楞伽经》卷4就说:“宁起我见如须弥山,不起空见怀增上慢。”也就是说,宁可取常见如须弥山,也不许执断见如芥子许。取法空断见的人,必落入诽谤见中,具有这种恶见的人,正是 佛在《楞伽经》中所斥责的对象。而且到底什么是我?宗喀巴自己也弄不清楚。如前面所说,“我”有真我与假我,而宗喀巴所认知的我是五蕴假我,因为他不承认有能出生万法的第八识如来藏,反而认定意识是常住的,能出生名色诸法;在《广论》中处处公然主张意识是“结生相续识”,把第八识如来藏出生名色的功能,以移花接木之法,全部移植给意识;这种认知与作法,证明他已经落入常见外道的邪见之中而不自知。
  众生无始以来,末那识执取五蕴假我为真我,如果能了知末那识的体性是遍计执性,所执取的五蕴是因缘所生法,是会损坏断灭的无常法,用意识伶俐的了别慧来观察、如理作意思惟,然后心得决定、确认五蕴本质虚妄;以这样的修行方法,来改变末那识对于五蕴身心的执著,渐渐地断除末那识的我执性,这才是真实的解脱道,才是正确的修行道理。并不是如宗喀巴不明就里的妄说:“又若通达无我自性,于彼支分诸蕴亦能灭除有自性执,譬如烧车则亦烧毁轮等支分。”
  但事实上,并不是这样说就能够成办的。如果不能了知或不承认有末那识存在,又如何能了知末那识的体性;不了知末那识的体性,就无法了知末那识意根的遍计执性;不知末那识遍计执性的虚妄,又如何能通达无我自性?就如同某个愚痴人,拿着火炬,大声叫嚷着:“我要烧车!我要烧车!”但是却不知道车是什么东西,那又如何能烧车呢?车体都烧不到,又怎能烧到车轮等的其他部分呢!所以欲求解脱者应该要知道,如果依应成派中观宗喀巴等六识论者的谬论而修,最多也只能在五阴假我上作观行,精勤地修行一辈子,最后却会落入到一切法空之中,反而成为断灭空的外道见者。这样巨细靡遗地说明后,宗喀巴的追随者及《广论》的修学学人,不知是否会悬崖勒马,舍弃六识断见论,而回归佛法八识具足的正说之中。
  如果不愿意迷途知返,那最后只会落入一个结果:就是回头创造一个不可知、不可证的意识变相——细意识或是极细意识;或是将识阴六识的某部分功能误认为真实,认定这个就是真我法身,以此来隐瞒自己大妄语业的过失,也以此来笼罩众生。不仅如此,随即又执著色阴与识阴的我所——乐空双运的淫触觉受境界,让追随修学的徒众们,因此而坠入常见大坑之中,而无法自拔,这真让人感到不舍与痛心!
  若想要求解脱的人,应该把意识的观察慧,拿来善观察一切诸法的无常、苦、空、无我,如理作意思惟,使处处作主有覆无记性的末那识改变。因为祂从来不分别善恶法,所以一切法祂都要,也因此可塑性很高;但可以随着意识的善恶分别而熏习改变祂的习气。至于要如何改变末那识遍执五蕴为我的习气呢?这个就需要靠意识在善净法上仔细地观察分别。以意识的观察慧作观察,首先观察色蕴不是我,色蕴是由于执藏无明业种的阿赖耶识,入胎执持受精卵,再透过阿赖耶识的大种性自性造色功能,聚集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元素,慢慢长成为此世的色身;因此,色蕴是以阿赖耶识为因,无明、业种、父母、四大为缘,从阿赖耶识中生出来的法。意识有了这样的如理观察的智慧以后,知道色身原来是生灭法,没有真实不坏的体性,虚妄无实,最后必定会坏灭,不能去到后世。经由意识这样的观察及如理思惟所得的结论,就能影响末那识对于色身执著的习性,改变末那识执著色蕴为我的作意,这样才能真的断除色蕴我见。
  再说,意根末那识虽然能处处作主,也能去到未来世,佛说意根末那识是六根中的无色根,前五根则是有色根。既然意根末那识摄属六根之一,当然也是由阿赖耶识所出生;而有生之法就一定会灭,所以阿罗汉入了无余涅槃,也要灭掉意根末那识,才能称之为无余涅槃。意识如果观察思惟以后,了知意根也是虚妄无常的法,也没有真实不坏的体性;经过意识这样不断地思惟观行的结果,末那识渐渐能够接受而弃舍对自我的执著,这样才能断除以意根末那识为我的错误见解。再说,具有见闻觉知的意识,正是宗喀巴认定常住不坏的真我,但是不论意识细心或是意识极细心,佛对我们开示说:“不论粗细意识,皆意、法为缘生。”意识是以阿赖耶识为因,意根触法尘为缘,因缘和合而出生的法;意识观察自身也是生灭法,没有真实不坏的体性,虚妄无常终归坏灭。用这样不断地观察熏习之后,末那识就会渐渐断除对于意识的执著,就是断除意识的我见;断除了意识的我见,就等于断除了识蕴的我见。
  至于领纳苦受、乐受、不苦不乐受的受蕴,了知境界的想蕴,以及造业的行蕴也是一样,都是藉识蕴及色蕴和合运作,所衍生出来的法;色蕴、识蕴已是如此虚妄,那么由它们所衍生出来的受、想、行等法,当然更是虚妄。同样的,意识如是观察以后,了知受、想、行三蕴都是虚妄无常的法,没有真实不坏的体性,于是末那识对于受、想、行三蕴的执著,就会逐渐地断除,这就是所谓断末那识执受、想、行三蕴为我的见解。以上是略说意识及末那识如何破除对五蕴是我的见解,也就是断除萨迦耶见的正确方法。
  佛法修学者若能依佛菩萨的开示,具足了解五阴十八界的内涵,并且如理作意地思惟观行,要证得初果是易如反掌的。如果众生对五蕴十八界的内容不具足了解,对五蕴是我的见解不除,萨迦耶见就不可能断除;我见、我执的作意坚固,则不论任何时间及地点都想保护身心不受伤害,对于身心有好处及快乐的世俗事则贪著不放,不爱乐的事则生起瞋恨怨恼,于是种种烦恼束缚相继生起,所以说断萨迦耶见是断一切烦恼的根本。假藏传佛教密宗祖师佛护、月称、宗喀巴等人及其追随者,就是此类不能断我见之人,师徒对于男女贪欲紧抱不放,追随者则帮助经营贸易事业,所作事业庞大,于营利所得更贪著不厌,正是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所说的业果愚,会招集堕落恶趣的业行。
  对于初学佛者,虽然已经熏习造业感果的道理,而不敢妄造恶业,又却以为只要努力做善事、行布施、持五戒、修忍辱、修禅定等就是学佛,不知、不解、不证佛法真实义理。此类人包括以佛教的名义做善事、行布施的各类慈善机关团体,以及一般只知道持五戒、修忍辱乃至修禅定等等的佛教徒,也正是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所说“真实义愚”的一类人。虽然能够招集福业,但不可能修得不动行,因为不能远离名利之贪,所以无法实证禅定,死后当生欲界天享福,福报享尽又会再度下堕,在三乘菩提中都无法有丝毫的实证。
  菩萨证得初果,接下来就应求证阿赖耶识。未触证之前,必须先跟从真善知识听闻第一义谛,了知阿赖耶识的体性不是因缘生,也不是自然生,祂是本来无生;既是无生,则无可坏灭,祂是真实有,不是虚妄无实的法;阿赖耶识从来不理会六尘境界,是本来就具足无我性,是真正的无我性,与断尽我执的末那识无我性不同。学佛者了知祂的体性之后,更应进一步去实证祂,因此而能断除末那识内执阿赖耶识为我的作意,也能断除对真实义的无明,这样才是真正的佛法修证者。
  但是因为时间的关系,今天的课程只能到这里,期待下次能再度的共叙法缘。
  阿弥陀佛!
  
(原标题:第53集 真常、断灭不分的宗喀巴(下)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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