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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论之平议

   日期:2020-07-08    
─宗喀巴《菩提道次第广论》之平议
  正雄居士
  (连载二十七)
  七、受支:《缘起经》卷1说:【触缘受者,云何为受?受有三种:谓乐受、苦受、不苦不乐受,是名为受。】由触缘受者,由于六根对六尘的触,触感内相分六尘而生出六识,才有意识在六尘上作分析辨别,才有苦、乐、舍等三受的生出,因此三受完全是意识觉知心的领受。如果按照宗喀巴的说法,意识入住受精卵,则羯罗蓝位胎儿就能感受母胎中逼迫之苦;但是事实却不然,胎儿约在第二十七周,六根完全具足,意识才生起,胎儿才能觉知有逼迫之苦。胎儿临出胎时意识感受逼迫之苦已到极点,于是才有厌离母胎之五想,才会准备出生;正出胎时苦,出胎后更苦。
  《大宝积经》卷55说:
  过于三十八七日已,欲出胎时,受种种苦,方乃得生;是故当知,受此身者,实为大苦。初出胎时,若男若女,适生堕地,或以手捧,或衣承接,或在床席,或在屋中,或复地上,或迥露处,或在日中,或冬夏时冷热风触,此身初生,受大苦恼;如生剥牛,触于墙壁或复露地,随在之处为虫所食。亦如有人而为蚊虻诸虫唼食,复加杖捶而鞭挞之;初出胎时以煖水洗,触其身时所受之苦亦复如是。儿既生已,渐渐增长,母身所出杂血之乳而养育之。我于诸余经中先已广说,是故当知,此身皆是不净众苦之所成就,谁有智者于生死中,而当爱乐如是之身。
  这是说婴儿出胎后之意识苦受。此后到老死,除睡眠无梦或闷绝时,意识断灭不在而无三受外,其余都在苦乐舍等三受中。
  三受由意识觉知而生起,而意识必定依末那识引出阿赖耶识中的意识种子,在意根触法尘之处流注,才有意识的辨别苦乐舍三受;然而能生三受的意根、五根、法尘、触心所,都是由阿赖耶识中出生的,由此可知三受之根源,也是阿赖耶识,仍是齐阿赖耶识而还,无过于彼。
  在台之凤山寺“广论团体”,在上位的指导者经常说:要对境修,触受是修行的重点,要修“触而不受”。其实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,受与不受皆是意识作用;有意识就有分别,分别取境或分别不取境;取境就有受,不取境就有舍受,仍然取舍受,不论受与不受都是受;如果完全不受,则只有意识断灭,如入无想定中,但这不是爱修双身法、贪求淫乐的宗喀巴所能证得的,他连初禅都不可能证得,何况无想定。宗喀巴与日常法师等人,会认为住在空明无念中就是一念不生的境界,认为这境界中的觉知心一念不生时就是宗喀巴所说的证空性;但一念不生的境界还是意识心境界,不是佛说的第八识空性心—阿赖耶识、异熟识、真如。意识心体自身尚且是“意法因缘生”,何况意识所生的一念不生境界?
  所谓证空性心,是要利用意识的分别心,来找出对六尘无分别的阿赖耶识;阿赖耶识是万法的根源,而又空无形色,才是真实的空性心,诸佛成佛都是依靠此心而成就。然而这却是实证者唯证乃知的境界相,这是要透过参禅的方式,先证得空性心如来藏,能够现观祂的真如性后,五阴的自己转依此第八识的真如法性,才不会被外境所转而造作颠倒之行趣于恶道;然后无时无刻让意识保持一念相续的正念,现观第八识如来藏与七转识俱,本身乃是本来、自性、清净、涅槃的体性,同时现观此意识心自我却是缘生、无自性、杂染、生灭的体性,乃是不可靠的妄心,名为无我;证悟者由此现量境界的确认,转而依此般若智慧而转变调整自己的身口意行,如此方是随缘对境修行转依之理。若非证悟者,然有正见(六识论者均为邪见者),亦可依于八识论正见的正念功夫来用功,或如无语言、文字、形相、声音的忆佛的念,或如禅宗说的看话头之看;在日常生活中,此净念不妨与其他妄念同时运作,虽无法转依真如理义而行内门之菩萨行,但却依相似般若的正念而行;这样努力,待智慧福德等因缘具足,亦是趣于实证第八识根本心的正修加行。但是绝对不能如宗喀巴等六识论者,勤修无上瑜伽乱伦的双身法,认为自己意识心一念不生为对境修;那是颠倒修,非正修行。若加上诽谤第八识如来藏,更是永失此人身,因为《楞伽经》中佛说此为一阐提人,此乃是极重障难,是地狱种性故;是故,日常法师教导信众以意识为真实我而对境修,修到无量劫以后还是住在意识境界中,连断我见证初果都不可能,何况能证得菩萨所证的空性。劝告凤山寺的“广论同修”应知,当以佛陀开示的八识论正见为先,依真正的善知识而在实证上努力,不该依藏传佛教六识论的邪见而修行,如此才叫作正修,才是真正的对境修。
  八、爱支:众生愚于异熟果,而对五蕴自身的贪爱不舍;愚于增上果,而对境界贪爱不舍;于是就引生当来的生、老、死,因而于三界中轮回不断,此皆是无明所缘的三受而生可爱不可爱故;但是不论异熟果报可爱或不可爱,众生都会对五蕴自身继续贪爱,因此永远不离三界生死的流转。我们都知道造了业,有了业因,纯因是不能直接感果的,中间一定要有缘才能感果;那么“爱”就是所谓的缘,有业因又有爱缘,果报就生出了。但是众生对于我与我所的贪爱,执著不放,才有来世五取蕴的产生,于三界中轮回不断,而生出一切苦果。如果众生了知五蕴身心不是我,能断我见,则于业果不愚,则不堕三恶道;如对三有境界不贪著,则能出离轮回。因此十二支中贪爱的断除就显得极重要了,《瑜伽师地论》卷21〈本地分〉说:
  云何根律仪?谓即依此尸罗律仪,守护正念,修念,以念防心,行平等位。眼见色已,而不取相,不取随好;恐依是处,由不修习眼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,漏泄所有贪忧恶不善法,故即于彼修律仪行,防护眼根,依于眼根修律仪行。如是行者,耳闻声已、鼻嗅香已、舌尝味已、身觉触已、意了法已,而不取相,不取随好;恐依是处,由不修习意根律仪防护而住其心,漏泄所有贪忧恶不善法,故即于彼修律仪行,防护意根,依于意根修律仪行,是名根律仪。[1]
  众生对于蕴处界无常不如实知,因此执取为真实,故佛陀教导欲求解脱道的实证者,要依于
  佛陀所制尸罗律仪而善护根门,于六根中防护住心而修律仪行。其中不取相,谓于色等境界中不执取其相;不取随好,谓于色等境界中不执取随附于境上的可爱等相;对六尘境界不攀缘,就可以压伏贪爱等烦恼;如此现观蕴处界虚妄,远离五受阴的执著,就可断我见、得初果乃至解脱。
  再说爱支,乃是六根触六尘而生六识,再由六识起分别,执取可爱不可爱境相,因我见不断,故贪爱我、我所而相应生起贪瞋等烦恼;爱是由五蕴辗转生出的,五蕴中的根尘识种则是由于阿赖耶识中的法种引生,而烦恼种也是由阿赖耶识中所含藏的业种引生,是故爱支不可离阿赖耶识而言说有爱,因此爱支同样齐阿赖耶识而还,不能过彼,不会超过阿赖耶识而由他法生出。
  九、取支:《缘起经》卷1说:【爱缘取者,云何为取?谓四取:一者欲取,二者见取,三者戒禁取,四者我语取,是名为取。】取为爱的增上,进一步想要获得。对四种境、取四欲贪:一、欲取:对欲界的色声香味触等的五欲种种欲贪执取不放;二、见取:除了我见之外,对于一切断常见、见取见、邪见、边见等的欲贪执取不放;三、戒禁取:如对外道邪愿等不如理而设的戒法所产生的欲贪执取不舍(藏传佛教的三昧耶戒就是最好的例子);四、我语取:即对萨迦耶见所有的欲贪执取不舍。由于执取不舍,就不肯灭尽自己,就会产生后有种子。
  圣
  无著菩萨的《显扬圣教论》卷19所说:【一切烦恼令生相续。】就是“取”的意思。取者不论是见上的烦恼或修上的烦恼,都不断的相续增长;使烦恼种子不断的熏习而增长势力、引生后有。但这些也都与执藏种子的阿赖耶识有关,若没有第八识阿赖耶识如实保存这些种子,就没有后有可说。因此,爱缘所生的取,也是不能离阿赖耶识而言说有取,是齐阿赖耶识而还,不能过彼。
  十、有支:由于无明而造业,生成业种子及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等法种子,经爱、取的滋润而有大势力,当滋润圆满时,后有种子积集了,就注定要感果了;但是他此期的生命尚未结束,还在因位中,因此“有”支是因上假立果名,能引生后有。此有支悉皆以阿赖耶识中所含藏的我见、我执、我所执的种子为体,而感生当来五蕴,故有支也是齐阿赖耶识而还,不能过彼。
  十一、生支:《缘起经》卷1说:【有缘生者,云何为生?谓彼彼有情,于彼彼有情类诸生等生趣起,出现蕴得、界得、处得,诸蕴生起,命根出现,是名为生。】是说有情于卵胎湿化、于六趣中受生而得蕴体、于蕴处界中生起命根,谓之生。简单的说,就是阿赖耶识舍离旧异熟果报体,上一世的意识断灭,永远不再生起;阿赖耶识进驻新的异熟果报体,于是新的生命从此展开,此世全新的意识分分出生、渐渐具足。但此世五蕴(函盖意识)的种子都从阿赖耶识中出生,因此,生支即是阿赖耶识前后相续展转不断的呈现,所以不能离阿赖耶识而说有生,是故生支也是齐阿赖耶识而还,不能过彼。
  十二、老死支:《缘起经》说:
  生缘老死者,云何为老?谓发衰变,皮肤缓皱,衰熟损坏,身脊伛曲,黑黶间身,喘息奔急,形貌偻前,凭据策杖,惛昧羸劣,损减衰退,诸根耄熟,功用破坏,诸行朽故,其形腐败,是名为老。云何为死?谓彼彼有情,从彼彼有情类终尽坏没,舍寿舍煖,命根谢灭,弃舍诸蕴,死时运尽,是名为死。此死前老,总略为一,合名老死。
  简单的说,老者即是五蕴衰坏,死者是说五蕴败坏了,这期的生命结束了,阿赖耶识离开色身了。众生之会老,是由于阿赖耶识之造色种,顺应异熟果及业果故而转变成老相,老也是因为阿赖耶识实行异熟种子而产生的。死也是阿赖耶识执行五蕴的果报种子而产生的,如果阿赖耶识不离开色身,即不能谓之死。所以老死支是依于阿赖耶识而有,齐阿赖耶识而还,不能过彼。
  如是,十二有支都不能离开本识阿赖耶识而有,但是宗喀巴在《广论》中否定了阿赖耶识,日常法师愚迷而信受之,跟著谤无阿赖耶识,不但成为一阐提人,他们对因缘观的修行也会因此永远无法成就,故说他们不是有智慧的人。
  第二目 支分略摄
  《广论》183页说:【如集论云:“云何支分略摄?谓能引支、所引支,能生支、所生支。能引支者谓无明、行、识,所引支者谓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,能生支者谓爱、取、有,所生支者谓生、老死。”】
  《集论》卷2说:【何等略摄支故,谓能引支、所引支,能生支、所生支。能引支者,谓无明、行、识。所引支者,谓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。能生支者,谓爱、取、有。所生支者,谓生、老死。】宗喀巴这个部分引《集论》内容没有改变,来说明十二支中略摄为四支。此外《成唯识论》也说十二支中略摄为四支,我们先来看这四支的正理内涵。
  一.能引支:《成唯识论》卷8说:【能引支:谓无明、行,能引识等五果种故。】《成唯识论述记》卷8解释说:【谓无明、行者,出能引体,能引识等五果种故,释能引名。虽此二支与生、老死为引因体,而前十支俱是因故,不可远望二果为能引支故,但望近所增之种,名能引也。】能引支是无明、行二支。以无明、行为体,能引生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五种果。
  虽然能引的无明与行二支对于生、老死来说,是能引因体,但是前十支也都是因,都能作为后支的缘因;但是其中无明、行,多时后方能引生生、老死二果,所以能引因不能以生、老死二果说为能引因。但是无明、行却能在死时随即引生入胎受生的业种,也能在入胎后立即引出色受想行识等五种种子性,才说为名色等支的能引因。
  二.所引支:《成唯识论》卷8说:【所引支:谓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,摄识等五种,是前二支所引发故。此中识种,谓本识因。】本识即是第八阿赖耶识,阿赖耶识中的异熟种子,被阿赖耶识中的无明、行、业种所引,感生异熟果的识等五果,所以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五种是由能引支所引出来的,故称为所引支。
  识支在《成唯识论》列为所引支,这与《集论》列在能引支是不相违的。《成唯识论》卷8解释《集论》说:【《集论》说识亦是能引,识中业种名识支故,异熟识种名色摄故,经说识支通能所引,业种、识种俱名识故。】《集论》说的无明、行造业所熏发的业种是识支,名色所缘的异熟识种也是识支,所以经(《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》)说识支通能引、所引,业种、识种都称为识。宗喀巴因为基于常见外道六识论的邪见,把阿赖耶识所生的意识妄自建立为本有的常住心,硬说意识是结生相续识,才能主张说意识是出生名色的异熟果体,所以把意识剖成两半,分成因位的识,属于能引因;以及果位的识,属于所引果。而此六识论的意识因位识、果位识说法,不但于正理、圣教都毫无根据,而且明显违背圣教及正理,因为意识摄在被生的名色中,不可能由自己出生自己;宗喀巴这样妄自建立,已违背自己所宗奉的龙树菩萨所说蕴处界不自生的圣教,也违背法界中诸法不自生的正理。至于真正八识论因位识、果位识之正理,前已辨正故不赘言。
  《成唯识论》卷8接著说:【识等五种由业熏发,虽实同时,而依“主伴、总别、胜劣、因果”相异,故诸圣教假说前后。】窥基大师于《成唯识论述记》卷8解释说:
  初识等五种(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)由业熏发,感召之位虽实同时(虽然同一时),而依主伴等相异故,假说前后。谓本识为主,异熟主故;余四(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)为伴,非主异熟,助伴生故(没有主,伴不能生)。就彼四中:名色是总,体性宽故;余三(六入、触、受)是别,义用狭故。就后三中:六处是胜,受等依故。余二(触、受)是劣,依处生故。就后二中:触是因胜,能生受故;受是果体,触所生故。由此五支有如是等就各相异,故诸圣教假说前后,体实同时。此中意言,名言熏习发此五种,虽有前后,杂乱不定;于生果相,未辨何前、何者为后。由行熏识,业力种成,令五种子一时转变,于生老位能生自果。
  大意是说:无明、业行所熏发的识等五果,虽然有主伴等等不同,但是实体都是同一时感招,所以圣教假名说有前后,其实都是同时。而宗喀巴以六识论说意识有因位识、果位识的前后分位,将因缘生的意识分割出一部分,建立为本住心,只是他自己的臆想说法,并不正确,违于阿含圣教与现量事实故。
  三.能生支:《成唯识论》卷8说:
  能生支:谓爱、取、有,近生当来生、老死故。谓缘迷内异熟果愚,发正能招后有诸业为缘,引发亲生当来生、老死位五果种已。复依迷外增上果愚,缘境界受发起贪爱,缘爱复生欲等四取。爱、取合润,能引业种及所引因,转名为有,俱能近有后有果故。
  能生支即是爱、取、有。《成唯识论》说,由于对异熟果的无知,发起能感招下一生果报的诸业为缘,而产生下一世应有的识等五果的种子。然后对于境界增上果的无明,于境界受发起贪爱;由于境界贪,再延生出欲取、见取、戒禁取、我语取等四取。由此爱、取的势力,滋润能引的业种子及所引意识等名色五种因的种子,当滋润圆满时,就注定不久的下一生一定会感得生、老死的果了,这就是有。所以爱、取、有能在不久后感招下一世的生与老死二果,所以说为能生。
  四.所生支:《成唯识论》卷8说:
  所生支:谓生、老死,是爱、取、有,近所生故。谓从中有至本有中,未衰变来,皆生支摄。诸衰变位,总名为老;身坏命终,乃名为死。
  所生支,即是生与老死二支。由于爱、取滋润所产生后有的大势力,而感生后有名色的果报。意思是:从中阴身的中有到出生至死前的本有,还没有衰老变坏之前,皆为生支所摄;衰老而坏灭了,是为老死支所摄。虽然能引支也能引出生、老死,但是没有能生支的滋润,就不能感得生、老死。所以生、老死是由能生支近期感生出来的,故说为所生。
  第三目 十二支只显有情一重受生因果
  宗喀巴说:【能引因所引之法,即能生因之所生起;所引已生,即于此立生、老死故。】(《广论》183页)说为两重因果。宗喀巴说的“二重因果”说,早被护法等菩萨于《成唯识论》中所破,说为断、常见。《成唯识论述记》卷8说:【萨婆多等,二因五果,三因二果,定不同世。】
  小乘一切有部主张:二因(无明、行)五果(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),三因(爱、取、有)二果(生、老死),决定不同世。过去世的无明、行、(宗喀巴加上因位识,成为二支半),招感出来这一生的识(宗喀巴说为果位识)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五果,这是一重因果;但是没有爱、取的滋润,决定不会马上感得生、老死的果,因此宗喀巴此说是断见外道的思惟模式。另外爱、取、有是这一世造的因,招感未来世的生、老死,这又是另一重因果;但是没有能引的无明、行,及所引的识等种子,成为意识能生自己或者意识常住,因此又成为常见外道。因此他的十二有支成为三世二重因果,是具足断、常二见的外道见解。
  《广论》183页说的:
  若尔引生两重因果,为显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?抑显两重耶?若如初者,则已生起果位之识,乃至于受,后生爱等,不应道理。若如第二,则后重因果中缺无明行及因位识,前因果中缺爱、取、有。答:无过,谓能引因所引之法,即能生因之所生起;所引已生,即于此立生、老死故。
  此正是萨婆多(小乘说一切有部)的主张。宗喀巴说:“假若能引是因,所引是果;能生是因,所生是果;如果显示在有情身心上,到底是一重因果、还是两重因果呢?假若是一重因果,则能引因从无明、行到因位识,所引果从果位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到受,就已经完成一重因果了,就不须要后面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。假若如第二种,则后重因果中缺少无明、行、因位识,前因果中缺少爱、取、有,这样似乎没有道理。”宗喀巴自己回答说:“没有错,因为能引因所引出来的法,就是果位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,而这所引的内容,也就是能生因所生出来的内容,这个内容就是生、老死。”理论上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,这就是萨婆多的主张,如宗喀巴主张的六识论来说,以意识为主体说因位识及果位识而流转生死,这是具备断、常二见所说的两重因果。
  其实十二支不能说为两重因果,而是一重因果贯穿三世。无明、行(能引因)所引出来的法,就是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,而这所引的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又因爱、取、有(能生因)的滋润感生当来的生、老死。这只是所引与所生重叠,一是种子性,一是异熟果,本属同一有情、同一个因果,所以不能说为两重因果。这才是真正显示了能引是因与能生是缘,有因有缘才能感果。具体的说,十二支的前十支都是感果的因缘,能感下一世的生、老死的果;并能显示果位中一是现法苦,一是未来苦。《瑜伽师地论》卷10说:【问:几支苦谛摄及现法为苦?答:二,谓生及老死。问:几支苦谛摄当来为苦?答:识乃至受种子性。】圣
  弥勒菩萨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,未来苦是在此世现法中的种子位中,尚未感果;等到来世感果之后才有未来世的生、老死之苦,所以说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是种子性,是未来苦;现法苦是由于过去世的识乃至受种子性,已经感生现法之生老死,所以现在正在承受生、老、病、死苦受当中,是一重因果却贯穿三世。
  《成唯识论》中也是同样的说法,立了二世一重因果,如《成唯识论》卷8说:
  此十二支,十因二果,定不同世;因中前七,与爱、取、有或异或同;若二、三、七各定同世。如是十二,一重因果,足显轮转及离断常。施设两重,实为无用,或应过此便致无穷。
  《成唯识论》在破小乘说一切有部及如宗喀巴等外道所说的两重因果。略释《成唯识论》卷8所说:“十二支中,前十支是因,后二支是果,因和果决定不同一世。过去世从无明、行乃至有,是十因,感生现在世生、老死二果。或从现在世十因,感生未来世二果。前十支因中的前七支,与爱、取、有这三支,或者异世,或者同世。而第二行支、第三识支、第七受支,确定同世,如是十二支,建立一重因果,就已经能够显示众生轮回流转生死,以及圣弟子离断常二见而实证解脱,十二有支但说一重因果,即能够显示三世俱有的正理。因有十支即破常见,果有二支即破断见。有因有果涉及三世,所以如一切有部施设建立两重因果,是没有实质的作用。这样的话,那应该超过二重,乃至建立三重四重至无量重因果,这样过失就会无穷无尽而无了期,故说一重实为有用。”
  第四目 十二支几世圆满
  《广论》185页说:
  几世圆满者,能引所引支之中间,容有无量劫所间隔,或于二世即能生起,无余世隔。其能生支与所生支二无间隔,速者二生即能圆满。如于现法新造天中顺生受业,即于现法满二支半,谓无明行及因位识,临终以前圆满爱取及有三支,于当来世圆满所引四支及半,并圆所生二支分故。迟久亦定不过三生,谓其能生及二所生并三能引各须一生,诸所引支于所生支摄故,能引能生中间,纵为多世间隔,然是其余缘起之世,非此缘起之世故。
  宗喀巴说,十二支要几世圆满?他说:“能引到所引可以有好几世乃至无量劫间隔,也可以没有间隔,下一世马上感果。能生支到所生支,中间没有间隔,最快二生就能圆满。”
  归纳其意是:(一)、二世两重因果:第一世,无明、行、因位意识,未死之前经爱、取滋润,滋润圆满而有,故第一世圆满无明等二支半及爱、取、有三支。第二世,感生总相:生、老死,及别相:果位意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,故第二世圆满生等二支及名色等四支半。
  (二)、三世两重因果:第一世,圆满无明、行、因位意识。第二世,圆满爱等三支;如果此世没有爱、取的滋润,则顺推至下一世乃至无量世,这些一世乃至无量世的间隔,都是别缘起;等到其间某一世有爱、取的滋润,并滋润圆满而有。再下一世就会感生生、老死及果位意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。
  以上宗喀巴的说法,从字面上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,其实瑕疵甚多。宗喀巴说:【于现法满二支半,谓无明行及因位识,临终以前圆满爱取及有三支。】换句话说,现法圆满无明、行、因位意识、爱、取、有五支半,其中缺了识阴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。然而识阴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,是无明、行熏业习气所成,虽然二者有因果关系,但是必须是同一世,否则无明、行就无所引了。又爱、取、有的生起,也必须有识阴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,否则爱、取、有便无从生起。此外,宗喀巴此说还有自生的矛盾存在而不自知。宗喀巴建立意识为可以持种来往三世的结生相续识的功能,当他解释十二支缘起时,对于识支的解释即不能成立。因为
  佛说十二支缘起法中的识支,是指识阴六识而非单指意识一心;意为无明与行阴导致识阴功能的现行动力,才会有世世的名色、六入……等法的出生,并非单单意识的功能就可成就人类名色的出生。所以宗喀巴将识支定义为意识,并将意识分割为因位识及果位识时,对于十二支缘起法的解释,到了识支时就会出现自相矛盾解释不通的现象。而且,从现量及圣教量来说,意识都不可能分割为二;若意识可以分割为因位识及果位识,亦应前五识同样可以分割为因位识及果位识;则前五识的种子也应该如同意识一样自己持种,不必由意识持种,同样是结生相续识,那么宗喀巴建立意识为结生相续识来出生果位名色,在比量上也不可能成立。由此证明,宗喀巴将因缘生的意识分割为因位识及果位识,然后建立为结生相续识,这些违反三量的矛盾都会相继出生,宗喀巴永远无法解决这些矛盾,而他自己也从来不知道有这些矛盾存在。
  宗喀巴又说:【于当来世圆满所引四支及半,并圆所生二支分故。】换句话说,未来世圆满果位意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生、老死六支半。但是在因位的无明等二支,不能直接引生未来生等二支果位,必须由爱等三支不断的熏习现法中的无明等二支及识等五支,才能直接感生生等二果。而爱等三支虽直接能生未来世生、老死二果,但是不能直接生未来识等五果。因此现法中识等五支,是被现法爱等三支所熏,因此识等五支应说为因位才对,不能列在果位中,可见宗喀巴是不懂因缘法的。
  众生由于过去的“无明”,造了很多“善、恶业”,留下了很多“业种子”,这些种子按《俱舍论记》说:【重业前熟,近起前熟,数习前熟,余轻等业后熟。】重业先熟,次为最近造的业,再次为熏习多次的业,最后为轻业,次第排列,等著成熟感果。等什么呢?等缘的到来。由造因到感果中间一定要有缘,否则无论你造了什么善恶重业也会因为缘缺而感不了果。那缘又是什么呢?就是“爱、取”的滋润,滋润越坚固,“有”的势力越增强,更易感果。当业种子感了异熟果报后,这个业种子的异熟性就消失,这个异熟报体就是现行位,这一期的生命从此生出,此后就会步步走向老死,死时这一期生命就结束。
  又,从生到死这段时间,我们都还在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当中。由生前无明种的关系,不断的造业,业习气不断的熏习进第八识田中,以致阿赖耶识从入胎开始,无明相应的来世名色不断的增长,名色增长后就有六入,有六入就有无明相应的触所生的受,然后一生中不断的触、受……乃至老死,其间又有爱、取的滋润,最后产生后世有的大势力,因而感生下一生的生、老死。所以生到老死的过程中,包含了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的运作。直到现行位的生命一结束,下一世的生命接著上场,如此不断的重演,生生世世流转不息;若在十二支中断了任何一支,就出离了。
  因此十二支因缘的十因、二果,众生每一生都具足,从来不曾缺漏任何一支。无始以来无明、行,乃至老死共十二有支,众生每生每世虽然具足,但是都未能圆满实证因缘观,也非二生、三生即能圆满实证因缘观,以致生死流转不断;直到佛陀出现于人间,细说因缘观以后,才有阿罗汉实证因缘观而成为缘觉,才能解脱生死;即使是后世当来成为辟支佛的独觉,也是多世以前闻佛演说因缘法,才能在佛法灭尽之后独自悟得因缘观而解脱生死。所以宗喀巴说:【速者二生即能圆满,迟久亦定不过三生。】毫无意义。
  第五目 十二支函盖惑业苦三道
  《广论》184页说:【是故能生之爱与发爱之受,二者非是一重缘起,发爱之受,乃是余重缘起果位。】这句话说得很中肯,正是《广论》随学者,应当要深切了解的。先说“发爱之受”,这个受是由过去的业种子感果之后,所生出来新果报体之受,这个业种子的异熟果之后就消失了,不能再次感得异熟果。而这个“受”所生的“爱”所滋润的是另外尚未感果的业种子。因此生受的业种子,与发爱所滋润的业种子,是不同一个业种子,因此说两者缘起不同。因为发爱之受,是过去能引因的业种子感果后所产生的,因此发爱之受是另外的缘起。这里主要是说,现在正在“受”的是果位上的受,而无明众生这个受一定会生爱,这个爱一定会滋润业种子,而产生未来世的生、老死。
  关键就在此,举例说:我们目前研讨信受了宗喀巴《广论》的错误知见,于是现法就种下了藏传佛教密宗的六识论邪见及双身法的业种子;如果我们未来世还想要继续进入藏传佛教密宗的邪法里,那么这个业种子,我们就要多多给它爱的滋润,每天《广论》长、《广论》短的,无时无刻都想著《广论》,死抱著《广论》不放,让这个业种子越来越坚固;最后种子滋润圆满,未来世就一定会与《广论》的邪见相应,这样修学《广论》到最后地步时,也只有藏传佛教无上瑜伽双身修法这条路可走了,那时只会堕落于邪见深坑造作恶行,长时处于三恶道之中,别无他途。
  众生由于烦恼道,因而有业道;有业道便生苦道,有苦道又转生烦恼道,三道轮转不休,而十二有支函盖全部惑、业、苦三道。《广论》184页说:【如是十二有支,复于烦恼、业、苦三道悉皆摄尽。如龙猛菩萨云:“初八九烦恼,二及十为业,余七者是苦。”】宗喀巴依于《瑜伽师地论》的文字,说无明、爱、取是烦恼道,行、有是业道,其余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生、老死是苦道。表面文字看起来是对,但是此处宗喀巴又错解圣弥勒菩萨之意了。何以故?因为宗喀巴否定第八阿赖耶识如来藏,而以六识论为宗,主张“意识为一切染净法之根本”[2],将因缘所生的意识生灭心,建立为常住不坏的结生相续识,亦使识阴六识诸行为缘导致继续入胎出生名色的因缘法,改变为意识诸行为缘导致继续入胎出生名色的因缘法,使十二支因缘法不能成立;这并非佛世尊及弥勒菩萨之意,因为已经落入颠倒见中,具足愚痴于三道正理的无明,所说所行正是流转于烦恼、业及生杂染之中,不能正知三道正理,不能断三道而实证解脱。因为意识乃是识阴所摄,既摄在识支六识之中,也摄归十二有支的生死流转之中,不可能成为入胎结生相续识,故不可能分割成因位识及果位识;如此证明宗喀巴以识阴中的意识为一切染净法之根本,乃是标准的四倒凡夫。因此宗喀巴只会抄袭经论文字,其实根本不解佛菩萨圣意。
  再看《瑜伽师地论》卷10原文是:【问:此十二支,几是烦恼道?几是业道?几是苦道?答:三是烦恼道,二是业道,余是苦道。】圣
  弥勒菩萨此处虽然未细说此三此二此七是何者,但我们引 佛陀于《大方等大集经》卷23〈3
  弥勒品〉的开示即可知:
  佛言:“善男子!非道者即是不出不灭,不住非智、非智境界、非明非暗、非常非断、非善非恶,非是色阴乃至识阴,是名实性,是名法性,名一切行,名真实际,是名非道。如是道中[3],诸佛如来转于,而不贪著如是诸道。若有众生‘道见非道,非道见道’,如是众生不能达于道与非道及知三道;如来悉能分别解说及以断道。善男子!如来世尊于无道中而转,为坏众生三种道故。何等三道?一、烦恼道,二者、苦道,三者、业道。业道者,所谓行、有;烦恼道者,所谓无明、爱、取;苦道者,所谓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生、老死等。”[4]
  其中
  佛陀开示非常清楚,非三道的心是不出不灭法,是离智愚、明暗、常断、善恶等二边的心;未断无明的宗喀巴的意识,不论是因位或果位,都是永远不离智愚、明暗、常断、善恶等二边,方能住于双身法中乐空双运、离念灵知了了分明,则是属于三道相应的感苦之心。只有第八识如来藏乃是非道、法性、实性,亦名真实际,而第六意识乃是生灭无常的缘生法,识支所摄,根本不是实相、实性。因此宗喀巴就是佛陀所斥责的“道见非道,非道见道”凡夫众生,所以宗喀巴根本不能通达于烦恼道、业道、苦道及实相法界的非道正理,同时也是不知不证三道的愚痴凡夫,更不能断三道惑而实证解脱,才会落入识阴六识贪爱感官的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之中,著作《菩提道次第广论》后二章的双身法止观,及《密宗道次第广论》大力推广识阴境界的乐空双运堕落法,当然是无知于十二支因缘法的凡夫。
  《广论》185页说:【稻秆经说十二有支摄为四因,谓无明种者,于业田中下识种子,润于爱水,遂于母胎生名色芽。】大正藏中没有《稻秆经》之名,只有在经集部有《佛说稻芉经》一卷,或许藏文翻译不同,宗喀巴说为《稻秆经》。不过从这里宗喀巴的无因论的本质又呈现出来了,《佛说稻芉经》没有说十二有支摄为四因:无明、识种、爱、名色。其实无明与爱是烦恼,不是名色的根本因;母胎亦只是缘,不是因。名色的根本因是阿赖耶识,前已说过,不再多述。不过从《佛说稻芉经》的譬喻可以作十二有支的结论,也能看出宗喀巴窜改经文意思。经文明明说此四缘能增长十二缘,宗喀巴却倒果为因而摄为四因,兹举《佛说稻芉经》卷1的开示:
  尔时,弥勒重语尊者舍利弗:“十二因缘各各有因,各各有缘,非常非断,非有为不离有为,非尽法,非离欲法,非灭法,有佛无佛相续不断,如河駃流间则无绝,能以四缘增长十二缘。何等为四?无明、爱、业、识。识为种体,业为田体,无明、爱是烦恼体,能生长识;业为识田,爱为润渍,无明覆植识种子。业不作念‘我能生识种’,爱亦不作念‘我能润渍’,无明亦不作念‘我能覆植识种’,识亦不作念‘我从尔所因缘’。复次,业为识田,无明为粪,爱水为润,便生名色等牙。而名色牙亦不从自生,亦不从他生,亦不从自他合生,亦不从自在天生,亦不从时方生,亦不从体生,亦不无因缘生。复次,欲乐、父母、精气众缘和合故生色牙。无主、无我、无造、无寿者,犹如虚空如幻,从众因缘和合而生。”
  阿赖耶识中所含藏的无明种子,经过爱水的滋润,便生出名色芽。阿赖耶识本来自在故从来不生,而名色为阿赖耶识所含藏的烦恼种子所生,不离阿赖耶识,是为阿赖耶识的部分体性;故名色亦不自生,不从他生,不从自他共生,也不是自在天生,也不是时节、方所所生,也不是父母身体所生,也不是无因无缘而生。名色以阿赖耶识为因,透过父母的贪爱为缘而生。所以函盖于名色中的一切法,都不是常住不坏法而无持种功能,也都没有真正的主宰者,没有真正的我,无我故没有真正的造我者;名色无我故,哪里还有寿命可谈?是故名色虚幻无实,生灭无常,但是其所依的根本体性是:不生不灭,不断不常。
  (待续)
  ------------------
  [1]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397, a19-b1
  [2]宗喀巴著,法尊法师译,《胜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显炬论》,方广文化出版公司,1995.5.初版,页388。
  [3]大正藏为“如是中道”,宋元明三版本为“如是道中”,今取宋元明版本。
  [4] CBETA, T13, no. 397, p. 163, c19-p. 164, a2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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