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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弟子当受持佛所制戒,远离邪戒

   日期:2024-07-18    
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,有些修行道场引入的戒法,是属于邪戒,这些戒法并不是  释迦世尊所制定的佛戒,因此属于非戒取戒;受持这种邪戒,不仅不利于到彼岸的修行,反而有极大的过失,因此这是大家所要特别留意的。因为戒法是依据三界因果律,与修行目标而制订的,只有 佛才能够对于三界因果究竟了知,因此也只有 佛才可以制戒,所以佛弟子要持的戒,一定是要佛戒才可以。因为有些邪戒的目的,并不是在使人成就二乘菩提或佛菩提。另外,有些邪戒表面上虽然目的是正确的,但是因为知见错误,造成所设立的戒法错误,因此都造成无法成就三乘菩提之亲证;这些邪戒多是属于妄想施设的戒,无法成就到彼岸的功德。如果是已经在“是戒是波罗蜜”的阶段,他就已经断了戒禁取见,他就能够判断种种外道所施设的戒法及禁忌,以及外道所取的种种法都是与解脱无关的;因为他已经到了解脱的彼岸,所以便能够作这样的判断。因此我们在受戒前,一定需要去留意,自己所将要受的戒是否为佛戒,这样才不会冤枉地去受持没有意义的戒法。

另外在受菩萨戒前,也要寻求已受戒的善知识开示,以便确实了解戒的内涵。譬如在《瑜伽师地论》卷40中的开示:“若诸菩萨欲于如是菩萨所,学三种戒藏,勤修学者,或是在家或是出家,先于无上正等菩提发弘愿已,当审访求同法菩萨,已发大愿有智有力,于语表义能授能开,于如是等功德具足胜菩萨所,先礼双足,如是请言,我今欲于善男子所或长老所或大德所,乞受一切菩萨净戒,唯愿须臾不辞劳倦哀愍听授。”(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四十)论中所开示的“当审访求同法菩萨,已发大愿有智有力,于语表义能授能开”,指的就是要寻找这样的善知识----他已经发起菩萨大愿,其智慧胜妙已经能够在佛菩提道上展现力量,并且对于菩萨戒已经有深入的了解,能够善于为众生解说菩萨戒的内涵及持戒的精神等等。因此如果能够这样,至诚与慎重确实去作,就能够获得胜妙的持戒功德。

上面我们大略说明持戒与波罗蜜的四种关系,这里面当然以第三种之“是戒是波罗蜜”,是属于大家所应成就的目标。而因为能够到彼岸的关系,使得他是戒是波罗蜜,同时在戒法上引生的功德,也可以增广其他布施、忍辱等五波罗蜜的功德;因六度互摄及互相增益的关系,结果就是让菩萨可以更快成就道业,可以利益更多的众生,也可以摄受更多不同层次的众生。而如果有些人目前还属于“非戒非波罗蜜”的话,那就要积极寻求受戒的机会,至少从三归五戒开始,因为戒是一切善法根本;除了受戒本身就是大福德之外,在受戒之后,有戒可持,对于自己的修学之路,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。期望大家都能尽快进入“是戒是波罗蜜”的阶段,不仅有到彼岸的解脱功德,也可以在有五蕴生死的此岸,跟大家一起来为荷担如来正法而努力。

------《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(二)》 <第080集 持戒与波罗蜜> 高正国老师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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